【vicky】評論
層級化保留體系→(一)憲法保留事項→例如:人身自由(二)國會保留事項→絕對法律保留(三)一般法律保留事項→可授權之法律保留事項→相對法律保留(四)非法律保留事項→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非重要事項),為必要之規範。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關鍵字在:至少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意旨所建立之層級化保留體系,那一個層級之事項,至少要用法律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來規範?(A)憲法保留事項(B)國會保留事項(C)一般法律保留事項(D)不在法律保留範圍之事項修改成為1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意旨所建立之層級化保留體系,那一個層級之事項,至少要用法律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來規範?(A)憲法保留事項(B)國會保留事項(C)一般法律保留事項(D)不在法律保留範圍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