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公杯啊!!!!】評論
國三技藝教育,專案編班,由教育部訂之
【CW Hsieh】評論
名 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14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國民教育法 (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 )第 1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採小班制為原則,每班置導師一人,學校規模較 小者,得酌予增加教師員額;其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為兼顧學生適性發展之需要,得實施分組學習;其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