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某甲十八歲生日時其母贈其百萬高級跑車一台,後因甲欲出國留學乃向其父乙借得一百萬元作為學費,甲不願增加其父乙之負擔,乃商請其父乙代為出售該跑車,正巧其父乙欲換座車,其父乙乃以車款抵銷甲向乙所借之學費,試問:甲、乙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2383
統計:A(8),B(629),C(1746),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槍砲條例強制工作處分之規定違憲?(保安處分之適用)

用户評論

Jack Chen】評論

宣告強制工作也在監獄(台東泰源技訓),人身自由就被限制了!

Wendy Chiu】評論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七一號解釋之見解,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係涉及憲法之那一種基本權利:人身自由(釋字第 471 號)

喵喵】評論

保安處分乃針對危險犯且刑法有特別規定者,才能執行。既然刑法規定此人構成危險犯要件該當,則法效果是造成該人某些人身自由之限制,並強制其工作之。至於工作何事,被處罰者仍有某些範圍可選擇。ex.你要學做麵包,還是學做牛肉麵。

米花】評論

1. 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保護管束、驅逐出境2. 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工作、強制治療3. 非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保護管束、驅逐出境4. 記 非拘束人身自由的部分就好,其他都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