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該契約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B)基於契約自由原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可任意選擇締約對象
(C)基於維護公益之理由,行政機關得隨時終止行政契約
(D)行政機關就其無事務管轄權限之事項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經有管轄權機關之承認始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1697
統計:A(3060),B(74),C(228),D(3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行政契約無效、行政契約的調整與終止

用户評論

【用戶】Chienchi Chi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管轄恆定,所以沒有事後承認

【用戶】acs3s54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請問B怎改?看了好多廢話,卻看不到精準答案。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16F,(B)選項應改為=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不可任意選擇締約對象。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行政契約締結之容許性)原則=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例外=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也就是說,若有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行政機關便不能與其締結行政契約。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16樓acs3s54板友請注意你的禮貌,沒人有義務要幫你,大家應互相尊重,虛心交流學習。

【用戶】Chienchi Chi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管轄恆定,所.....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B)選項應改為=>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不可任意選擇締約對象。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行政契約締結之容許性)原則=>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例外=>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也就是說,若有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行政機關便不能與其締結行政契約。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16樓acs3s54板友請注意你的禮貌,沒人有義務要幫你,大家應互相尊重,虛心交流學習。

【用戶】山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綜合一下大家的答案:(A)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該契約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行政程序法第148條(B)基於契約自由原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不可任意選擇締約對象--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C)基於維護公益之理由,行政機關不得隨時終止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一項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又依同條第三項:相對人對第一項之調整難為履行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終止契約。(調整→終止)(D)行政機關就其無事務管轄權限之事項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經有管轄權機關之承認仍為無效--依行政程序法第11條 第5項 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又依行政程序法111條第六款規定「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而無效。

【用戶】山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綜合一下大家的答案:(A)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該契約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行政程序法第148條(B)基於契約自由原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不可任意選擇締約對象--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C)基於維護公益之理由,行政機關不得隨時終止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一項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又依同條第三項:相對人對第一項之調整難為履行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終止契約。(調整→終止)(D)行政機關就其無事務管轄權限之事項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經有管轄權機關之承認仍為無效--依行政程序法第11條 第5項 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又依行政程序法111條第六款規定「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而無效。

【用戶】shetsuco58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一下(D)選項,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是在解決行政處分的問題,而本題問的是行政契約,這樣可以適用嗎?

【用戶】藍色熊貓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可以看一下142條第一款(與其內容相同之VA無效者 行政契約也會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