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B)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C)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移請總統行使否決權
(D)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之預算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8199
統計:A(148),B(1286),C(234),D(98),E(0)

用户評論

黃嘉敏】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B選項)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CD選項)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之

ltj】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