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下列何者,非屬於都市計畫法所規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方式?
(A)徵收
(B)照價收買
(C)區段徵收
(D)市地重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5298
統計:A(53),B(262),C(46),D(58),E(0)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第 48 條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一、徵收。二、區段徵收。三、市地重劃。

小彤】評論

都計48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   一、徵收。   二、區段徵收。   三、市地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