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關於我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區長為官派
(B)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當地居住滿 6 個月以上的居民,即具有擔任區長的資格
(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制度法關於直轄市的規定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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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 ...

Altis】評論

地方制度法(A)第 58 條第4項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C)第 83-2 條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法關於鄉(鎮、市)之規定;其與直轄市之關係,準用本法關於縣與鄉(鎮、市)關係之規定。(D)第 83-2 條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