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關於刑案被害人保護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被害人受傷案件,應儘速協助及護送就醫,並適時將送往之醫院通知被害人家屬
(B)為保護被害人家屬隱私,應提醒家屬偵查不公開的重要性,不得接受新聞媒體採訪
(C)詢問受傷之被害人,應以救護為先,採取影響傷情最小限度作為
(D)為減少重複陳述,降低被害人或其家屬二度傷害,得由分局偵查隊專責調查詢問,並得協請檢察官親自 訊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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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en.11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B) 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5,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不包括被害人家屬,因此其得接受媒體採訪。但可以告知被害人家屬關於偵查不公開之規定&曉示公開or揭露對案件之可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