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為落實犯罪被害保護,偵查人員於偵辦相關案件時,須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辦理犯罪被害人關懷協助工作。下列案件何者不適用之?
(A)某甲參與聚眾鬥毆時,遭人以棍棒毆打死亡
(B)幫派份子某乙,因遭人尋仇,左腳跟肌腱被砍斷,致殘廢重傷
(C)某公司負責人夫妻丙、丁及員工戊、己等 4 人,遭離職員工庚持槍槍擊,四人均受輕傷
(D)老翁辛於網路上遇投資詐騙案件,遭詐騙新臺幣 12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天道酬勤(已上岸)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偵查犯罪手冊81:為落實犯罪被害保護,偵辦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或被害人數三人以上之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應即時陳報分局防治組,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辦理犯罪被害人關懷協助工作。 偵查犯罪手冊82: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及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應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實施慰問。 其他暴力犯罪(強制性交案類除外)、重大竊盜、住宅竊盜及特定財損金額之詐欺犯罪案件,應依「刑案處理作業程序」實施慰問。 刑案處理作業程序:(關懷協助措施)(一)針對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及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成立專責小組,由分局防治組擔任主責聯繫,派出所所長及副所長、 偵查隊依計畫分工執行。(二)非屬上列關懷協助案件之暴力犯罪(以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之暴力犯罪定義,排除強制性交案類)、重大竊盜及住宅竊案,發生後逾10日未偵破者,應實施慰問。(三)財損金額新臺幣30萬元以上之電信網路詐欺案件:1.本轄案件:受理或接獲他轄移轉後逾10日未偵破者,應實施慰問。2.非本轄案件:受理後逾10日未偵破亦未移轉管轄機關,應實施慰問並轉知管轄機關;管轄機關於接辦後逾10日未破者,應再慰問並告知被害人該案偵辦機關及聯繫方式。

【用戶】天道酬勤(已上岸)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偵查犯罪手冊81:為落實犯罪被害保護,偵辦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或被害人數三人以上之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應即時陳報分局防治組,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辦理犯罪被害人關懷協助工作。 偵查犯罪手冊82: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及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應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實施慰問。 其他暴力犯罪(強制性交案類除外)、重大竊盜、住宅竊盜及特定財損金額之詐欺犯罪案件,應依「刑案處理作業程序」實施慰問。 刑案處理作業程序:(關懷協助措施)(一)針對因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重傷及社會矚目重大傷亡案件,依「警察機關關懷協助犯罪被害人實施計畫」成立專責小組,由分局防治組擔任主責聯繫,派出所所長及副所長、 偵查隊依計畫分工執行。(二)非屬上列關懷協助案件之暴力犯罪(以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之暴力犯罪定義,排除強制性交案類)、重大竊盜及住宅竊案,發生後逾10日未偵破者,應實施慰問。(三)財損金額新臺幣30萬元以上之電信網路詐欺案件:1.本轄案件:受理或接獲他轄移轉後逾10日未偵破者,應實施慰問。2.非本轄案件:受理後逾10日未偵破亦未移轉管轄機關,應實施慰問並轉知管轄機關;管轄機關於接辦後逾10日未破者,應再慰問並告知被害人該案偵辦機關及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