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zhivogue】評論
人事保證 = 死亡消滅普通保證 = 死亡不消滅 (EX. 借錢的保證人)贈與契約 = 死亡不生效力
【937 Joy】評論
人事保證 有實際的例子比較好明白嗎? 謝謝
【如有販賣解答請通知我】評論
所謂的人事保證,就是保證人擔保員工工作上對老闆造成損害時,由保證人來負賠償責任。咦?原來有這種東西?可以這樣嗎?誰敢幫我簽?其實,後來發現,人事保證其實很常見喔~的確有不少公司會要求員工上班時要找一個保證人來擔保會一同負擔員工工作上所造成的損失,而且是法律所允許的。而目前似乎遍尋不著相關的勞動法規去限制哪些工作應該或不應該讓員工為了得到工作,必須拜託身旁的人來幫忙簽這樣的保證書。資料來源:保證做好人?公司可以要求員工簽保證書嗎?就是說工作上的擔保人我也覺得為什麼要講這麼複雜...看不懂怎麼答題呢
【Hsin Ying】評論
(A)人事保證契約,保證人死亡時→消滅,§756-7(B)承攬契約,承攬人死亡時 →終止,§512(C)贈與契約,受贈人死亡時 →不生效力,參§420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D)普通保證契約,債權人死亡時 →不消滅,借錢的還是要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