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農民要求衛生主管機關公開更正嚼檳榔有害健康之宣導而被駁回,農民應提起何種訴訟以求救濟?
(A)撤銷之訴
(B)課予義務之訴
(C)確認之訴
(D)一般給付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8987
統計:A(460),B(887),C(195),D(28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

用户評論

令狐八面】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8條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除別有規定外,給付訴訟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行政的事實行為依一般給付訴訟救濟之

Messi】評論

衛生主管機關公開嚼檳榔有害健康之宣導(事實行為,不是行政處分)

鄭惠瑀】評論

課予義務訴訟==要求行政機關為特定的行政處分 一般給付之訴==要求行政機關為「行政處分以外」的事實行為 事實行為如農民要求衛生主管機關公開更正嚼檳榔有害健康之宣導而被駁回。

winny】評論

一、課予義務訴訟:「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二、一般給付訴訟:行政訴訟法第8條有規定,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