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賢】評論
釋字第 499 號:憲法條文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看完整詳解
【陳品瑄】評論
修憲界限: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保障人民權利權力分立與制衡 (B)
【萬晉宏】評論
不得修憲之內容(權國人民):1.權利分立與制衡原則(權)2.國民主權原則(國)3.人民權利(人)4.民主共和國原則(民)
【Fernandalo】評論
釋字第 499 號:憲法條文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