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Tao】評論
入出國移民法第19條(因應緊急事故臨時入國之許可) 搭乘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之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機、船長、運輸業者、執行救護任務機關或施救之機、船長之申請,得許可其臨時入國: 一、轉乘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 二、疾病、避難或其他特殊事故。 三、意外迫降、緊急入港、遇難或災變。 四、其他正當理由。
【shena】評論
移民法 第19條依機、船長、運輸業者、執行救護任務機關或施救之機、船長之申請,得許可期臨時入國:一、轉乘 (C)二、疾病、避難或其他特殊 (A)三、意外迫降、緊急入港、遇難或災變 (B)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