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對於第一審法院之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時,應先向原第一審法院提出,試問下列何種不合法上訴之情形,原第一審法院不論是否曾定期間命其補正,均不得以裁定駁回?
(A)逾上訴期間
(B)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上訴
(C)未繳納上訴之裁判費
(D)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6491
統計:A(13),B(15),C(30),D(102),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77-15條 (反訴之裁判費)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項、第五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為之聲明,不徵收裁判費。訴之變更或追加,其變更或追加後訴訟標的之價額超過原訴訟標的之價額者,就其超過部分補徵裁判費。民事訴訟法 第 77-15 條 相關法條

Joan Huang】評論

請問c 未繳納上訴之裁判費 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