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0.有關代履行制度之述,下列何者正確?
(A)代履行為直接強制方法之一
(B)代履行不得委託第三人為之
(C)代履行費用由執行機關代為預納,再向義務人取償
(D)代履行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5866
統計:A(5),B(5),C(99),D(2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間接強制、直接強制、即時強制

用户評論

【用戶】Peter Ts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代履行原則由義務人預繳

【用戶】花侍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9條(代為履行行為義務及代履行費用)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