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承攬人在何種情形下,得請求定作人就其承攬工作之報酬為抵押權之登記?
(A)承攬之工作為動產之重大修繕
(B)承攬之工作為竹木之種植
(C)承攬之工作為不動產價值之鑑定
(D)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之重大修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8286
統計:A(44),B(16),C(84),D(11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認領、共有物之割之請求、方法、效力、解除權

用户評論

【用戶】Vicky Cha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513 條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者,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或對於將來完成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預為抵押權之登記。前項請求,承攬人於開始工作前亦得為之。前二項之抵押權登記,如承攬契約已經公證者,承攬人得單獨申請之。第一項及第二項就修繕報酬所登記之抵押權,於工作物因修繕所增加之價值限度內,優先於成立在先之抵押權。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 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

【用戶】Vicky Cha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513 條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 者,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 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或對於將來完成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預為 抵押.....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 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 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