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靈退散!】評論
幼兒選擇活動的機會,至少為幼兒數的 1.5 倍湯志民( 2004 )。 幼兒學習環境設計(第二版) 。臺北市:五南。第245頁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1p1GVz7VJwgC&pg=PA245&lpg=PA245&dq=%E5%AD%B8%E7%BF%92%E5%8D%80+%E5%B9%BC%E5%85%92+1.5%E5%80%8D&source=bl&ots=TVJaHluj5J&sig=KppdxDAPAMrr9x99r1q0ff40Vmg&hl=zh-TW&sa=X&ei=NwR8UZjoPIehkAWmjYDYBA&ved=0CDAQ6AEwAA#v=onepage&q=%E5%AD%B8%E7%BF%92%E5%8D%80%20%E5%B9%BC%E5%85%92%201.5%E5%80%8D&f=false
【Katz】評論
我認為是"材料數量"耶因為題目很清楚表示,是指「"在學習區內" "選擇活動"的機會」而不是在指學習區開放人數
【張艾莉】評論
我是回想我們班的角落教具來算...積木角開放人數是六個人,教具櫃上總共有九籃的積木可以使用,所以教具的使用機會是那個角落人數的1.5倍..呵呵,真感謝以前實習園所的專業規劃讓我學會了這一題^^
【susan】評論
幼兒在學習區內選擇活動的機會,最適切的比例為 至少為幼兒數的1.5倍
【陳曉紅】評論
清楚了~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