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何項附屬事業:1有關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2關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3有關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4有關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5有關培養、繁榮鐵路運輸所必需之其他事業
(A) 僅1或2得辦理之
(B)僅1或3或4得辦理之
(C)僅2或3或4得辦理之
(D) 1至5項均得辦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2693
統計:A(39),B(62),C(29),D(2618),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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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oanne Lee】評論

第21條(國營鐵路之主要業務、附屬事業)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左列附屬事業:  一、有關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有關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有關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有關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  五、有關培養、繁榮鐵路運輸所需之其他事業。

張偉洋】評論

請問國營鐵路辦理附屬事業,需不需要交通部核准呀??

Ming Syuan La】評論

自己人還需要核準嗎?

Peja】評論

法條修正嚕第二十一條(國營鐵路之主要業務、附屬事業)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五、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前項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附屬事業之申請程序、核准條件、營業、會計、督導視察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