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甲 16 歲,飆車時撞傷乙。甲之父丙出國經商,無法管教甲。對於乙之損失:
(A)甲不須負賠償責任
(B)甲與丙須負連帶責任
(C)丙不須負賠償責任
(D)甲與丙各負一半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9532
統計:A(29),B(1968),C(38),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責任、遺產分割

用户評論

皮卡丘】評論

依據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鋼琴貓】評論

題目沒有說有無識別能力呀?!  D可算對嘛?

于神】評論

一般而言,飆車行為會在有意識及識別能力之下,才會進行的行為。就如酒駕開車,是行為人尚有意識時可為,但不曾聽說進入無意識狀態,還能駕駛,除非夢遊,但這種特殊情況,本題沒有加述,是故,本題乙丙仍應依民187第1項前段規定,負損賠責任。

官東勝】評論

一般而言,飆車行為會在有意識及識別能力之下,才會進行的行為。就如酒駕開車,是行為人尚有意識時可為,但不曾聽說進入無意識狀態,還能駕駛,除非夢遊,但這種特殊情況,本題沒有加述,是故,本題乙丙仍應依民187第1項前段規定,負損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