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高中「肄」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4642
統計:A(444),B(2254),C(2197),D(1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規

用户評論

王培兒】評論

A:法源依據來自工會法C:分三級的是"教師會",非教師工會D:沒有硬性規定入會

Sun Ei Lin 考】評論

A:法源依據來自工會法C:分三級的是"教師會",非教師工會D:沒有硬性規定入會

107桃園正式老師❤️函庭】評論

A:教師工會法源依據來自工會法B:教師工會僅得組織及加入產業與職業之工會(不得加入企業工會)C:教師會分為學校、地方及全國地區等三級組織,非教師工會D:教師工會沒有硬性規定入會

汪佩陵】評論

教師法第三十條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如下: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兩級。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縣(市)、省(市)及中央三級。教師法第31條 教師申訴程序分申訴及再申訴二級教師會分為學校、地方及全國地區等三級組織44. 古老師剛成為正式教師,他想要進一步了解教師法的內容,下列 有關教師法的敘述何者為非? (A)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為學校及中 央兩級 (B)國小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 (C)教師之待遇分本薪 (年功薪)、加給及獎金三種 (D)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