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統包工程採購,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某項目實作數量較核定詳細表所定數量增加8%時,就契約價金之結算,下列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目契約價金3%。
(B)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目契約價金8%。
(C)不予增加契約價金。
(D)視經費情況協議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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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統包作業須知六、機關訂定統包契約條款時,應包括下列事項:(六)統包採購契約所附詳細表所列項目及數量係由廠商自行提列,其結算,不適用一般工程慣用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一定比率以上時,其逾一定比率之部分,得以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方式。實作數量之減少,以有正當理由者始得為之。

宋宜穎】評論

比較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二)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工程契約範本第3條第2款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之部分: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3%以上時,其逾3%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3%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