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對於無管轄權之法院所為之終局判決提起上訴,並指摘法院無管轄權時,上級審法院應將該判決廢棄
(B)移送訴訟之聲請被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
(C)受訴法院無管轄權時,法院僅得依原告之聲請,將案件以裁定移送於管轄法院
(D)被告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時,無管轄權之法院即因擬制合意管轄而成為有管轄權之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0137
統計:A(16),B(163),C(13),D(61),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不在此限。(所以只有違背專屬管轄才可廢棄原判決)

【用戶】Minnie Mi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謝謝小佑子, 我找到法條了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 §452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無管轄權而廢棄原判決。但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外,不在此限。BC.§28 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移送訴訟之聲請被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D. §25 被告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以其法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