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對於法院尚未確定之裁定不服所提起之救濟,在行政訴訟法上稱為:
(A)上訴
(B)抗告
(C)再審
(D)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9282
統計:A(658),B(3960),C(289),D(523),E(0)

用户評論

最後階段】評論

定告、決訴、已再審、已非常尚未確定的裁定→抗告已經確定的裁定→再審尚未確定的判決→上訴已經確定的判決→非常上訴

duke_tea8】評論

尚未確定的裁定→抗告已經確定的裁定→再審尚未確定的判決→上訴已經確定的判決→再審or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ursula_tsai】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266條: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不得抗告。但其裁定如係受訴行政法院所為而依法得為抗告者,得向受訴行政法院提出異議。

Eason】評論

救濟未確定判決已確定判決未確定裁定已確定裁定行政訴訟20日內上訴30日內再審10日內抗告30日內準再審民事訴訟20日內上訴30日內再審10日內抗告30日內準再審刑事訴訟10日內上訴5日內抗告刑事訴訟事實有誤:當事人提再審法令有誤: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