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階段】評論
定告、決訴、已再審、已非常尚未確定的裁定→抗告已經確定的裁定→再審尚未確定的判決→上訴已經確定的判決→非常上訴
【duke_tea8】評論
尚未確定的裁定→抗告已經確定的裁定→再審尚未確定的判決→上訴已經確定的判決→再審or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ursula_tsai】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266條: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不得抗告。但其裁定如係受訴行政法院所為而依法得為抗告者,得向受訴行政法院提出異議。
【Eason】評論
救濟未確定判決已確定判決未確定裁定已確定裁定行政訴訟20日內上訴30日內再審10日內抗告30日內準再審民事訴訟20日內上訴30日內再審10日內抗告30日內準再審刑事訴訟10日內上訴5日內抗告刑事訴訟事實有誤:當事人提再審法令有誤: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