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設籍臺中市的索爾與設籍臺南市的浩克,兩人都在高雄工作,某日浩克因急用向索爾借 5 萬元,事後浩克矢口否認借錢一事。若雙方無特別約定,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原則上索爾應向那個法院提起訴訟?
(A)臺中地方法院
(B)臺南地方法院
(C)高雄地方法院
(D)上述任一法院皆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5758
統計:A(5),B(19),C(5),D(4),E(0)

用户評論

TOT !!】評論

1、以原就被 (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民訴§1)2、雙方有契約(約定),定有債務履行地之法院管轄   (民訴§12)3、被告異地侵,得從被或異       (1)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民訴§15)    (2) 共同訴訟之被告數人分散各地時,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民訴§20但書 適用§15)      (3)行為地 或 任一被告所在地(民訴§20) 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20   共同訴訟之被告數人,其住所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住所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但依第四條至前條規定有共同管轄法院者,由該法院管轄。

堅持的人 改變命運!】評論

以原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