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先殺 A,A 反抗甚鉅,甲之友人乙碰巧經過現場,立即加入甲之殺人行動,雙方基於共同殺 A 意思,由乙抓住 A 而讓甲順利殺害 A。甲、乙刑責為何?
(A)甲、乙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共謀共同正犯
(B)甲、乙成立殺人既遂罪之相續共同正犯
(C)甲成立殺人既遂罪,乙成立殺人未遂罪
(D)甲成立殺人既遂罪之正犯,乙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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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r-jan Lin】評論

(1) 共謀共同正犯在事前有參與犯罪之謀★,...

e120247666】評論

相續共同正犯」,又可稱為「事中共同正犯」,係指前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後,於中途方與前行為人取得意思聯絡而參與實行行為之後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