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hen Lee】評論
國民教育為全民基礎教育,教育機會均等理想的實現一直是政府長期努力的政策。教育機會均等的意涵有三:入學機會的均等、受教過程的均等,以及適性發展的均等,三者有其階段性。在第一階段入學機會均等方面,就近年來,國小、國中學齡兒童入學率觀察,以及特教法對於特殊學生教育上之保障,可謂已充分達成。第二階段的受教過程均等方面,指接受國民教育的學生,無論在都會或鄉間,均應有同樣優質的師資與設備,正是我國當前應行努力發展的重點,此一階段落實成長,方可奠定第三階段適性發展均等之基礎。
【Gina Hsu】評論
鄭崇趁(民83)將教育機會均等歸納為三大涵意:一為入學機會的均等,二為受教過程的均等,三為適性發展的均等。入學機會的均等是追求有教無類的實現;受教過程的均等乃是追求提供相同的教育品質的實現;而適性發展的均等乃是在於追求因材施教理想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