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e Wen KO】評論
各縣市政府「特殊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簡稱鑑輔會)統籌整體鑑定、安置等相關事項,因此,鑑定流程包括發現、篩選及鑑定三階段。通報:衛生主管機關鑑定:鑑輔會核發身心障礙手冊:社會局。
【susan】評論
一、衛生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或異常兒童資訊。
【持之以恆】評論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前二項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劃分如下:一、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格維護、經濟安全、照顧支持與獨立生活機 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二、衛生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之鑑定、保健醫療、醫療復健與輔具研發 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三、教育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教育權益維護、教育資源與設施均衡配置 、專業服務人才之培育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四、勞工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就業促進與保...
【何亞娟】評論
我記得每學期嬰幼兒發展檢核表填寫完畢最後都是交給"衛生所"統籌追蹤(疑似有問題的都會叫父母帶去就醫,如果就診回條沒交回的衛生所都會有人打電話學校追蹤)所以應該是要通報衛生機關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