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法徵收或照價收買之土地為出租耕地時,除由政府補償承租人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及尚未收穫之農作改良物外,並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就地價加以補償;請問如該地公告現值 940 萬元、公告地價340 萬元、土地增值稅 100 萬元,則地價補償多少?
(A) 80 萬元
(B) 120 萬元
(C) 280 萬元
(D) 42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0672
統計:A(41),B(45),C(309),D(24),E(0)

用户評論

張翠容】評論

(940-100)/3=280

凌興泓】評論

第 77 條耕地出租人依前條規定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除應補償承租人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及尚未收穫之農作改良物外,應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預計土地增值稅,並按該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補償。前項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以承租人已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以書面通知出租人者為限。公有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時,應依照第一項規定補償耕地承租人。

孤獨一匹狼】評論

第 77 條:..................按該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 餘額三分之一給予補償。(公告土地現值-預計土地增值稅)/3=(940-100)/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