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一「幀」照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1545
統計:A(278),B(158),C(354),D(2523),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小鴨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依下列基準逐年降低為原則:┌────┬───────────────────────┐│ │ 各年級每班人數(單位:人) ││學年度 ├───┬───┬───┬───┬───┬───┤│ │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96 │ 32 │ 35 │ 35 │ 35 │ 35 │ 35 │├────┼───┼───┼───┼───┼───┼───┤│97 │ 31 │ 32 │ 35 │ 35 │ 35 │ 35 │├────┼...

【用戶】拼了台南 GOG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國小29 國中30

【用戶】107桃園正式老師❤️函庭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3 條學校(園)實施身心障礙教育,設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學生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一)幼兒園:每班不得超過八人。(二)國民小學:每班不得超過十人。(三)國民中學: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四)高級中等學校: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二、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於所轄學校總教師員額不變之情形下,移撥普通班教師員額增設特殊教育班。第 4 條學校實施資賦優異教育,設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學生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每班不得超過三十人。二、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

【用戶】阿杭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2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普通班班級編制規定如下: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二十九人為原則。二、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三十人為原則。三、山地、偏遠及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得視實際情形予以降  低,並以維持年級教學為原則。其他班級類型之班級編制,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第 3 條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  其餘由教師 兼任。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