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為勞資關係運作之勞動三法,下列何者為非?
(A)勞動基準法
(B)工會法
(C)團體協約法
(D)勞資爭議處理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4,B:0,C:0,D:0,E:0

難度:計算中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引用出處:https://www.mol.gov.tw/media/kmulxztk/%E9%A0%AD%E6%A2%9D%E5%A4%A7%E8%A9%B1%E9%A1%8C.pdf?mediaDL=true

林宇仁】評論

所謂的「勞動三權」,其實是「團結權」、「團體協商權」、「爭議權」三者的總稱,他們分別代表:1.團結權:指的是保障勞工自由組織工會、運作工會的權利。同時,勞工除了可以積極加入工會以外,也可以選擇消極不加入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