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有 A、B 二地,因出賣 A 地給乙,致 B 地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不能為通常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以任擇 A 地或其他相鄰之地而通行之
(B)甲通行鄰地已造成鄰地負擔,不得再主張開設道路
(C)甲通行鄰地時,為求便利,可任意選擇通行之處所
(D)若甲不主張開設道路而通行 A 地,無須支付乙償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6119
統計:A(222),B(77),C(11),D(579),E(0)

用户評論

【用戶】Doris Hu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 第 789 條

【用戶】已上榜感謝阿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甲有 A、B 二地,因出賣 A 地給乙,致 B 地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不能為通常之使用~這不算是787所說的~因任意行為所生者~所以不能再主張開設道路嗎?

【用戶】Fy550208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789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所成之袋地,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之所有地⋯⋯⋯⋯前項有通行權人,無需支付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