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學說上稱為:
(A)地上權
(B)袋地通行權
(C)不動產役權
(D)留置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805
統計:A(276),B(1288),C(147),D(48),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法條明文規定 袋地通行權,規定在民法第787條:「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第一項)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第二項)」

【用戶】Brant Y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此題是法學緒論題目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企業管理(管理學) 移到 【】未分類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