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甲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乙公司擔任客服人員,平日每小時的工資固定為新台幣(下同)210元,甲於星期一(工作日)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加班2小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甲就該次加班而得向乙公司請求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至少為:
(A) 420元
(B) 560元
(C) 700元
(D) 840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5269
統計:A(519),B(2034),C(106),D(207),E(0)

用户評論

【用戶】Y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加班費:(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來源:勞工局網站)

【用戶】Jordan Ta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回3樓,考題是在103年喔!不是106年...

【用戶】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回3F 4F平日加班費計算方式並無改變喔是多了休息日計算題目要看清楚阿...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4 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                               (工資加倍)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這題不是在休息日工作,所以其實560也不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