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寶】評論
835:1. 有期限:付三年
【幾霸葷】評論
第 835 條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黃依依】評論
有期限,有地租3年未定期限,有地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