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喵喵】評論
因為如果已知債務人無償還能力債權人還讓債務人把物品帶走就連剩餘的物品價值都沒有了.
【ChevyM】評論
A 928 IB 928 II
【97141346】評論
應該是解釋成,立法者認為:若明顯債務人根本無力清償,還不能留置物品,等到債務人之債務到期時才有權留置,會導致「債權人眼巴巴望著債務人根本沒還錢打算,且打算把剩下的一點東西都先處分掉換跑路錢,但因為債權未到期而不能組止」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