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甲因財務糾紛,被乙打傷,憤而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請問「按鈴申告」屬於何種讓檢察官知悉犯罪並加以偵查之管道?
(A)自首
(B)訴願
(C)申請
(D)告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9862
統計:A(19),B(274),C(143),D(39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害糾紛之主要成因、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wrong
用户評論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自訴是去法院 這是去地檢署跟檢察官說吧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7. 報載:人本基金會不滿部分集體性侵及性騷擾被 彈劾的人還在當校長、主任、校長秘書,前往地 檢署按鈴申告廢弛職務成災。請問:這是屬於哪 一種權利救濟的方式? (A)告訴 (B)告發 (C) 自訴 (D)公訴。
【用戶】Chao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告訴被害者→檢警單位告發第三者→檢警單位自訴被害者→法院(要自己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