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有關行政處分無效之情形,下列哪一項不屬之?
(A)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
(B)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C)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D)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0336
統計:A(1513),B(26),C(37),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戴李仁

用户評論

【用戶】Yuk-ting Hua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