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精神病患在刑法 是討論有無責任 而不是違法性。但,正當防衛是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才可以主張。遭逢天災<-天空氣象並無不法。正攻堅的警察<-是基於法定職權,於合法要件下行使攻堅行為。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遭逢天災而毀損他人財物的行為可主張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只能是對人的侵害,天災只能主張緊急避難)(B)警察基於公務上有特別義務,為了避免現在不法侵害不能主張正當防衛(警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有特別義務只有緊急避難才有規定。第24條: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可以參考世越號事件,船長如果不顧乘客或船員自行逃走,不可以主張緊急避難)(C)擁槍自重的通緝犯射傷攻堅的警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警察之行為並非不法之侵害)(D)面對精神病患的攻擊行為予以反擊,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對於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人的攻擊是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只要是不法行為即可,和其有無責任能力無關。可以參考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