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試分別闡述「法定刑」、「宣告刑」與「執行刑」之意義,並舉例說明。(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0188
統計:A(2991),B(221),C(668),D(1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院相關事項

用户評論

【用戶】林峰群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立法機關依此制定法律,規範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程序,應符合公平合理之原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於法定期間內尋求最近一次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之連署,旨在採行連署制度,以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之政治支持,藉與政黨推薦候選人之要件相平衡,並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總統、副總統之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亦無違背。又為保證連署人數確有同條第四項所定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由被連署人依同條第一項提供保證金新台幣...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有關保證金違憲解釋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9.大法官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關非政黨推薦候選人提供連署保證金製度,有何看法?(A)合憲(B)違背有關人民參政權之保障,故違憲(C)違背平等權之保障,故違憲(D)部分合憲,部分違憲修改成為9.大法官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關非政黨推薦候選人提供連署保證金制度,有何看法?(A)合憲(B)違背有關人民參政權之保障,故違憲(C)違背平等權之保障,故違憲(D)部分合憲,部分違憲

【用戶】LT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是連署制度和供保證金新台幣一百萬元-----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