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ya Peng】評論
商業會計法第55條:資本以現金以外之財務抵繳者,以該項財物之市價為標準;無市價可據時,得估計之.
【Royal】評論
資本以現金以外之財物抵繳者,以該項財物之公允價值為標準;無公允價值可據時,得估計之。(A)依據市價,無市價可據時,由 A 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估計應改為(A)依據公允價值,無公允價值可據時,由 A 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估計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某人甲擬以其所有之店面一間,入股 A 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商業會計法,A 股份有限公司應如何認定其店面之價值?(A)依據市價,無市價可據時,由 A 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估計(B)依據公告現值(C)依據甲之買入成本(D)甲不得以店面入股,A 股份有限公司應予以拒絕修改成為某人甲擬以其所有之店面一間,入股 A 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商業會計法,A 股份有限公司應如何認定其店面之價值?(A)依據公允價值,無公允價值可據時,由 A 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估計(B)依據公告現值(C)依據甲之買入成本(D)甲不得以店面入股,A 股份有限公司應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