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 Chang】評論
「保留法律追訴權」依法律用詞應是指所謂的「告訴權」。告訴權又依告訴乃論罪與非告訴乃論罪而區分.被害人或有告訴權之人只有在告訴乃論之罪才有保留的機會,因為只要被害人或獨立告訴權之人不向檢察機關表示要追訴犯罪,檢察機關縱使知道有犯罪,也沒有權利去偵查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373)
【Benson】評論
此題分類應為刑事訴訟法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由公職◆刑法 移到 公職◆刑事訴訟法
【皓皓~】評論
告訴、追訴,傻傻分不清楚??我要保留法律告訴權,而非法律追訴權,請問你是刑事追訴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