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物權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最高法院27年抗字第820號判決)。物權不僅在特定人間發生效力,而是對任何人均可主張的權利,即對世性,或可說有絕對效力。此外,物權上有排他性,同一物權上不能多數相衝突之權利;物權優先性則是指物權優先於債權或其他後成立之物權。最高法院27年抗字第820號判決物權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故同一不動產設定兩個互不相容之物權者,惟其在先之設定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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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物權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最高法院27年抗字第820號判決)。物權不僅在特定人間發生效力,而是對任何人均可主張的權利,即對世性,或可說有絕對效力。此外,物權上有排他性,同一物權上不能多數相衝突之權利;物權優先性則是指物權優先於債權或其他後成立之物權。最高法院27年抗字第820號判決物權有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之物權。故同一不動產設定兩個互不相容之物權者,惟其在先之設定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