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erine Hsu】評論
照3F的講解,那(D)應該也對呀,為什麼(D)不能選
【你好Ü థ౪థ】評論
共有物分割1.分割方式:協議分割【全體合意作出ㄧ個分割協議書】,裁判分割【因為無法達成協議或是協議因時效消滅而他共有人拒絕履行】,調處分割【土地法34-1】2.分割取得單獨物權時機點採用協議分割者,乃屬於法律行為,依據民法758條係在登記完畢後生效採用裁判分割者,則依據民法759條,在判決確定時即取得所有權,嗣後經登記始有處分權3.關於分割或管理約定,依據民法826-1而言都採取登記對抗主義,並非登記生效主義【即這兩種分管契約與分割協議都屬於私人間契約行為,於意思表示合致後即對共有人間有拘束效力,惟不能對共有人以外之人產生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