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人應與商品製造人負同一責任?
(A)商品經銷業者
(B)商品出口業者
(C)商品輸入業者
(D)商品包裝業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7701
統計:A(168),B(20),C(312),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91-1 條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之生產、製造、加工業者。其在商品上附加標章或其他文字、符號,足以表彰係其自己所生產、製造、加工者,視為商品製造人。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與其說明書或廣告內容不符者,視為有欠缺。商品輸入業者,應與商品製造人負同一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