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與乙訂立 A 古董買賣契約,約定由乙先支付全部價金,甲在 1 個月後交付 A 古董。訂約後,甲的財產突然明顯大幅減少,乙擔心甲屆期無法履行其債務,因此拒絕支付價金。乙所行使之權利為:
(A)不安抗辯權
(B)同時履行抗辯權
(C)契約解除權
(D)撤回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3372
統計:A(594),B(69),C(2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265 條  當事人之一方,應向他方先為給付者,如他方之財產,於訂約後顯形減少,有難為對待給付之虞時,如他方未為對待給付或提出擔保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不安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