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之子乙於民國(以下同)105年1月間擅自數次使用甲之印章、存摺,先後提領甲於A銀行之存款計新臺幣300萬元,甲於翌年2月間發覺後,即屢次催促乙速返還該款項,均未獲乙回應。嗣甲於109年1月間過世,其財產由配偶丙、子女乙、丁繼承。試問丙、丁得依如何根據請求乙返還上述款項?又如丙未得乙、丁之同意,單獨起訴請求乙返還上述款項予全體繼承人,其主張是否有理?(25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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