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法院調查證據完畢,行言詞辯論時,就事實及法律之辯論,辯論之人依序為:
(A)被告、辯護人、檢察官。為維護被告權益,應先命被告辯論,次為辯護人,再次為檢察官
(B)辯護人、被告、檢察官。辯護人就被告被訴之事實及法律上爭點最為瞭解,應先命其為被告辯護,次為被告,再次為檢察官
(C)檢察官、被告、辯護人。案件係因檢察官之起訴而開始,因此由檢察官就被告被訴之事實及法律上犯罪構成要件辯論,次為被告,再次為辯護人
(D)法無明文,依審判長指定之順序為辯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6279
統計:A(26),B(21),C(159),D(14),E(0)

用户評論

【用戶】M.S.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289條(言詞辯論)n  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 n  一、檢察官。 n  二、被告。 n  三、辯護人。 n  已辯論者,得再為辯論,審判長亦得命再行辯論。 n  依前二項辯論後,審判長應予當事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 

【用戶】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289: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一、檢察官。二、被告。三、辯護人。已辯論者,得再為辯論,審判長亦得命再行辯論。依前二項辯論後,審判長應予當事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

【用戶】M.S.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289條(言詞辯論)n  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 n  一、檢察官。 n  二、被告。 n  三、辯護人。 n  已辯論者,得再為辯論,審判長亦得命再行辯論。 n  依前二項辯論後,審判長應予當事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 

【用戶】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289: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一、檢察官。二、被告。三、辯護人。已辯論者,得再為辯論,審判長亦得命再行辯論。依前二項辯論後,審判長應予當事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