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3698522001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二十二、攜帶或搬運之裝置n (一)滅火器重量(不含固定掛鉤、背負帶或輪架之重量)在28kgn 以下者應為手提式或背負式,超過28kg而在35kg以下者應為n 輪架式或背負式,超過35kg以上者應為輪架方式。n (二)滅火器之把手、車把、背負帶或輪架應堅固,且適合滅火器n 攜帶、搬運及操作。
【用戶】林裕唐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滅火器認可基準之規定二十二、攜帶或搬運之裝置(一) 滅火器重量(不含固定掛鉤、背負帶或輪架之重量)在 28kg以下者應為手提式或背負式,超過 28kg 而在 35kg 以下者應為輪架式或背負式,超過 35kg 以上者應為輪架方式。(二)滅火器之把手、車把、背負帶或輪架應堅固,且適合滅火器攜帶、搬運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