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 某甲98年度綜合所得淨額為50萬元,當年度捐贈公設地給某地方政府,所以申報1,000萬元捐贈列舉扣除額,此外,他當年度出售上市公司股票賺取交易所得100萬元,出售上櫃公司股票賺取交易所得50萬元,此外,他獲配任職之乙公司發放可於98年8月1日處分的分紅股票1萬股〈每股面額10元;98年8月2日股票時價為100元〉。綜上,甲申報98年度基本所得額應為若干?
(A)1,290萬元
(B)1,200萬元
(C)1,190萬元
(D)1,140萬元。[基12-1]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8333
統計:A(9),B(18),C(27),D(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個人基本所得額之計算(個人AMT計算)、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稅率、計算

用户評論

【用戶】小建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MT,99年已取消員工分紅配股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綜合所得淨額50萬元+非現金捐贈1,000萬元+員工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 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90萬元=基本所得額1,1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