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試由我國與美國之情報相關法制和實踐經驗,比較說明我國「情報工作」與美國「情報活動」(Intelligence Activities)兩者間之異同為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2585
統計:A(25),B(16),C(28),D(775),E(0)

用户評論

Yolanda Huang】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

e263023】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 , 規定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方式,包括提出施政報告、接受質詢、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等。但是, 憲法原文第57條第2款的立法院對重要政策不贊同權,已經增到凍結。